教务处(2022) 37号
各院部:
为充分展示我校教学成果和育人成效,提高我校知名度,请各院部做好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和荣誉奖励情况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建校以来,我校在职(不含兼职)教师个人单项或团体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方面各类成果。包括:
1. 教师获得的荣誉(包括且不限于“教学名师”、教学能力比赛、教学成果获奖、竞赛指导奖等);
2. 教师获得的教学教研成果(包括且不限于教改项目、教学质量工程、规划教材等);
3. 学生获得的教学相关荣誉(包括且不限于学生技能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三、报送方式
1.以院部为单位,填写《教研成果及荣誉奖励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将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5月20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综合科;
2.获奖文件,荣誉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佐证材料以高清JPG格式保存并重命名(形式命名: 序号+荣誉名称+教师姓名 ,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保持一致)。电子材料5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jzdxjwc@126.com。
3.佐证材料原则上只收取电子材料,如无法保证图片清晰,可将原件交教务处统一扫描。
联系人: 吴珅珅 电话:2985506
教务处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