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 33号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103 号)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有意申报企业实践项目的教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3 年以上、55 周岁以下、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从教专业与企业实践项目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企业实践时间
2022年5月上旬至2022年6月下旬,企业实践总时长为 30天,合计学时为240学时。具体实施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三、企业实践方式及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教师企业实践采用“师带徒”模式,采取“技能培训+顶岗实践”的方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企业实践教师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参加资格。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专业能力强、自身素质高,任教专业与实践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在选派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各院部要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对选派教师的管理工作。
(三)所有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均应修满规定的学时,原则上不准请假,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实践项目超过2天者,不予结业;严重违反纪律者,取消该教师 5 年内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参训教师在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后,参加各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统一组织的测评和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教师实行退回制,由此所产生的企业实践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五、材料报送
(一)各院部按照《2021 年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名额分配表(高职)》(见附件 1),确定参加企业实践教师人员名单,并认真组织填报《2021 年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 2)、《2021 年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3)。
(二)申报以院部为单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于2022年4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zdxsys@126.com邮箱。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于学校校务公开网站上公布后上报省教育厅。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2985509
教务处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