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34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近期进行对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立项的项目结项。同时,为充分认识和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将在结项评审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焦作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结项项目以焦作大学《2019年焦作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汇总表》(附件1)确定的项目为准。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2.2018 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结项项目应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可以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立项期间要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或其他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请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结项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于11月22日前将下述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至jzdxjyk5516@163.com 。
1.各项目组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焦作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书”(含电子版)(见附件2),一式三份。
2.反映该成果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反映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1月—2021年10月期间)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
4.结项书与其他附属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项目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2985516
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5)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