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99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完善和规范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号)文件精神,落实《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实施方案》(焦大发〔2021〕18号)建设考核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
学校正式建制的教研室或实验室(实训中心)。根据《焦作大学关于机构设置中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焦大发〔2019〕70号)文件要求,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66个,其中教研室58个,实验室(实训中心)8个(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和工作实施
学校拟于开学后第1-2周周内(9月10日前)开展本次考核工作。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选取专家成立考核组,根据《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打分标准》(见附件2-1)制订打分原则,公平、公正的对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统一考核打分。
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内容、考核认定以及激励与考核机制等详见《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实施方案》(焦大发〔2021〕18号)(见附件2)。
请学院提前安排,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