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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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届及往届毕业生通过创新创业、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获得的学分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范围
2021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各类奖励的学分认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原件向所在学院申请审查,学院查验无误后,原件退给学生,留存复印件。
2.各学院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填写学分互认汇总表(附件1),再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有关材料纸质版送教务处复审,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
3.教务处复审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 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教务处修改学生相应成绩,获取对应学分,同时交学生处备案并计入学生学籍档案和创新创业档案。
三、网络在线学习学分认定程序
1.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习完成的课程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学院查验无误后,原件退给学生,留存复印件。
2.各学院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填写学分互认汇总表(附件1),再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有关材料纸质版送教务处审批,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
3.教务处审批没问题后,由教务处修改学生相应成绩,获取对应学分。
四、其他方式的学习学分认定程序
凡是符合《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文件规定可进行学分转换的都可以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学分认定。
五、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将有关材料于5月6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