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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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规范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切实提升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焦大政[2017]3号)、《焦作大学关于机构设置中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焦大发〔2019〕7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干部岗位调整的实际情况,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人员调整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构成,同时结合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换届选聘的实际情况,现对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组成人员进行重新调整统计。目前,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66个,其中教研室58个,实验室(实训中心)8个(见附件1)。
(二)参与范围
全校所有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包括行政岗位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都可以到相关院部进行申报。
(三)具体要求
填写《参加基层教学组织申请表》(见附件2),编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见附件1),参与教学活动,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已加入基层教学组织人员,必须接受基层教学组织安排的教学研讨、实习指导、试卷批阅、监考等相关工作,有关教学项目、课程安排、教学类比赛、职称评定,教学评估等有关活动需经所属的基层教学组织审批。
有关人员的申请表于12月18前报相关院部。各院部按照文件要求,主动接收、科学分配,及时批复相关人员的申请,并填写《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人员统计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12月18日下班前将统计表送至教务处(只收统计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jzdxjyk5516@163.com 。
各院部及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对待本次人员调整工作,科学、规范、合理吸收成员,完善教师团队。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考核工作,将以调整后的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进行。
教务处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