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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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教学秩序的稳定有序,现将教学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放假时间及调课安排:
为适应假期调整,本学期教学第五周上第六周课程,第六周上第七周课程,依此类推,教学安排整体前移一周,第19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将国庆节、中秋节部分假日调整至原寒假前一周,原定寒假放假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起调整至1月12日起。
二、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提前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安排,需要补课的教师可与学院联系协调安排教室。
三、作息时间:
从10月9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30。具体上课时间如下:
上午 |
预 备 |
7:50 |
第一节 |
8:00~8:45 |
第二节 |
8:55~9:40 |
第三节 |
10:10~10:55 |
第四节 |
11:05~11:50 |
下午 |
预 备 |
14:20 |
第五节 |
14:30~15:15 |
第六节 |
15:25~16:10 |
第七节 |
16:40~17:25 |
第八节 |
17:35~18:20 |
晚上 |
第九节 |
19:00~19:45 |
第十节 |
19:55~20:40 |
第十一节 |
20:50~21:35 |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