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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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2020〕31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在职专任教师遴选。2020年共遴选10名,其中,高等职业学校6名、中等职业学校4名。我校从在职的专任教师遴选中遴选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的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基层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中原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 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接通知后,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考《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备齐所有材料后,报院部审核。
(二)院部初审推荐。各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做好申报人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和基层组织推荐工作。(8月28日前)
(三)学校资格复核。教务处将会同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对部门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核。
(四)专家评议。依据《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每人一式3份,需正反双面打印。确保推荐表中填报内容属实无误,如有虚假填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同时取消所在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4),单独装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基层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纸质文档1份,加盖基层党总支公章。
(三)佐证材料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符合《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并使用计算机双面打印(A4型纸张)。
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学校相关部门复核后,退回申报人。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五、时间要求:
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的基层推荐即日开始,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部门组织材料初审,审核后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3:00-6:00,105室),以部门为单位,将有关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连同部门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jzdxjyk5516@163.com。
所有材料于当天收取完毕,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维娜 联系电话:2985516
教 务 处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