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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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20年7月13日,在行政楼201会议室召开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专题会议,各学院分别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科学论证,现根据论证会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做以下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领会汇报会上领导讲话精神,做到以下几点:
1.做到办学的应用型与课程应用型的统一,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要围绕应用型进行。
2.要做到实践环节和实践整体的贯穿,真正把实践能力落到实处,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3.做到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化与创新性的统一,既要符合教育部指导意见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特色。
4.科学合理设置课时,保证2020级各专业的总课时在2500—2850学时之间(公共选修课学时不计入总学时)。
5.每门课建立科学规范的课程标准,并且将课程思政贯穿课程建设中。
二、各学院务必要对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字斟句酌,做到精益求精,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对于总课时超过2850学时的专业,重新论证课程门数和课程学时,进行删减。
三、材料提交
1. 各学院将各自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名单、教材选用委员会名单的电子稿报教务处备案。
2. 以院部为单位,将每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每门课程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的电子稿报教务处备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将各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院部的论证会汇报材料的电子稿报教务处备案。
4. 各学院根据论证会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终稿统一以PDF格式报教务处,学校党委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教务处将统一挂网,对全社会公开,请各学院提交前务必严格审核。
5. 对于已经输入教务管理系统的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若有调整需要,请联系管理员退回后修改再提交。(目前已审核不通过的方案请及时修改,并按时提交)
6. 考虑到已进入假期,故所有备案材料只交电子稿,请以院系为单位,在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jzdxjyk2985516@163.com 。
教 务 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