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教办组〔2020〕3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民族教育研究或符合文件通知要求的优秀教学成果。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凡参与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文件要求,在5月22日前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见通知中附件2、3),纸质稿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至jzdxjyk5516@163.com。
联系人:李维娜 联系电话:2985516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