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通知》(教办高【2010】195号)的文件要求,学校要在10月15日之前要将填好的焦作大学人才培养工作数据采集平台上报教育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各部门要在10月1日之前完成各项数据的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部门可以先从附件三下载数据采集平台,认真研究数据采集平台,熟悉填写内容和填写方式,对于数据填写和任务分解有疑问的地方在9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评建办。
2、各部门在参照去年评估时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并认真对照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和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监测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填写。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于涉及的重要数据,要有主管领导把关,做到层层负责。
4、对于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评建办。
5、对于上报的数据,各部门领导要进行严格审查,并要积累相关的佐证材料。
6、各部门一定要按时保质完成此项任务。
附件1任务分解表[附件:/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009/20100907101055788.doc]
附件2:基本办学条件[附件:/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009/20100907082613187.doc]
附件3:数据采集平台[附件:/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009/20100907083000439.rar]
附件4:下发数据表[附件:/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009/20100907080156560.rar]
附件5:回收数据表[附件:/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009/20100907083039811.rar]
评建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