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改善我校新任副县级干部的办公条件,根据校领导的批示,由教务处负责为新任副县级干部统一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因新任副县级干部在不同的部门任职,且原来使用有电脑和打印机,为方便管理,通知如下:
1、本次配备电脑和打印机的对象为新任副县级干部,新任副县级干部中的教授仍然使用其原来的电脑、打印机。
2、新任副县级干部,部门有变动的请将原来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留在原部门。
3、原来为副县级干部,本次部门有变动的,仍然使用其原来的电脑、打印机。
请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来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办理设备领取和登记手续。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