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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的通知

2010年11月18日 16:15  点击:[]

各学院:

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纪律,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任何校外的临时性活动,不得影响我校的正常教学活动。鉴于近期我校出现的一些现象,特通知如下:

1、学校的教室、机房、语音室、舞蹈室、琴房、练功房等属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为学生和教学服务的,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在上述教学场所私自办班或进行集中培训等活动。

2、各部门不得擅自占用学校的教学资源承接各类考试或培训,确需承接的考试,在每次考试前必须将考试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由主管教学校长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由于我校教学资源紧张,周六、周日及每天晚上均安排有教学任务。经学校同意举办的各类考试,考试前必须按照学校的调课程序将涉及的所有教学任务调整完毕后方可进行。

3、校外单位抽调我校教师或学生外出担任评委、讲学、做报告或参加各类演出活动的,凡影响我校的教学安排或教学任务的,必须由所在院部出具书面申请,经院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调(停)课手续,否则不得随意离校,更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凡不遵守上述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后果的,将按《焦作大学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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