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1-2012学年教职工书报费发票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今年的书报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部门为单位收取教职工的书报费发票。
二、每张发票后面需由本人签名,各部门需将收齐的书报费发票统一粘到粘贴单上并附上名单。
三、2012年11月14日前各部门将收齐的发票及名单一起交到教务处综合科(办公楼4116房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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