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焦大政[2017]3号)文件精神,现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重新设置调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理解文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文件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按程序进行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调整工作。
二、在进行重新设置(调整或撤销)时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1.教研室的设置要严格按照专业或课程(群)进行设置,在编教师人数不低于5人,要具有一定的学生规模,按课程(群)设置的要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2.实验室(实训中心)以及坐班制的教研室主任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按原有机构编制,暂不作调整。
3.各学院要进行认真讨论,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写基层教学组织设置(调整、撤销)统计表。
三、时间要求:
2017年3月31日前将《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调整、撤销)统计表》签字、盖章后送人事处和教务处各1份。
四、在学校确定并通知各院系基层教学组织正式设置后,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于一周内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聘任材料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
教务处报葛东杰、人事处报 赵雷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gedongjie11@163.com信箱。
教务处 人事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