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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的通知

2015年05月20日 15:22  点击:[]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级测试、择优推荐”的方式,现就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报名参加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研究和推广普及工作。

(二) 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龄。

(三) 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且普通话现有水平仍保持在一级乙等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

(四) 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五)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请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于参加培训的老师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11点前,持相关证件到焦作大学语委办(行政楼419房间)报名。

电话:0391-2989501

联系人:苗涛

焦作大学语委办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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