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21号
各院部:
我处已于2022年3月3日发出了《关于开展2022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2〕16号,以下称《通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现对该《通知》进行如下补充。
一、申报目标
各院部1+X证书取证目标和申报培训学生目标如下,请各院部积极开展学生动员工作,以2022届毕业生为主。
序号 |
院部 |
取证人数目标 |
申报培训学生目标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60 |
320 |
2 |
艺术学院 |
116 |
232 |
3 |
会计学院 |
115 |
230 |
4 |
太极武术学院 |
33 |
66 |
5 |
信息工程学院 |
120 |
240 |
6 |
人工智能学院 |
35 |
70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102 |
204 |
8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99 |
198 |
9 |
人文学院 |
160 |
320 |
10 |
化工学院 |
10 |
20 |
11 |
基础教育学院 |
50 |
100 |
总计 |
1000 |
2000 |
二、申报调整
1.关于新增申报。每年安排两次申报工作。院部的申报时间为3月和9月。此次申报为今年首次申报。9月若需新增申报考核计划,需按要求填写《新增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工作推进方案(附件4)。
2.关于调增申报。试点院部后期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增加等原因,可以根据需要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增,需按照要求提交《调增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并提前与教务处教研科管理人员联系。调增申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考核计划需在当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3.关于调减申报。试点院部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减少等原因,需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减,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交《调减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调减申报在省1+X推进办规定的申报工作时间段(另行通知)进行,每次申报调减比例不得超过当时实有考核计划数的30%。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沟通证书相关事宜,如师资培训、学生培训、证书适配专业、培训及考核环境搭建、考核频次、考核费用等方面内容。
2.对申报同一证书的多个院部,可相互结合共同开展证书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暂不具备培训考核条件的院部,可同其他已申报相同证书的院校相结合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3.针对《通知》中第五项第3条中“关于证书考核通过率(考核通过人数/申报人数),每个证书需达到50%以上”这一要求,现加以补充,在达到50%的考核通过率的同时,需完成此次设定的取证人数目标。
4.请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和培训评价组织沟通的结果,做全面的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模板见附件2,较《通知》中的附件3略有改动),前期已申报的院部请根据调整后的情况重新按照附件2制定推进方案,并按下条要求重新申报。
4.请各院部于2022年3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试点申报信息表(签章)、1+X证书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签章)、所申报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明细表(培训评价组织提供)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zdxjyk5516@163.com。
教务处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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