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21号
各院部:
现开展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现就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证书范围
申报的证书范围为截止目前所公布的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1),也可登陆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查看(https://vslc.ncb.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方向),近3年连续招生。
2.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近三年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3.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4.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三、申报目标
各院部1+X证书取证目标和申报培训学生目标如下,请各院部积极开展学生动员工作,以2024届毕业生为主。证书选取时,需充分考虑各证书不同等级考取难度、证书所在行业发展潜力、证书的社会认可度等多种因素,以申报中高等级证书为主。
院系 |
取证目标 |
申报计划 |
机电工程学院 |
134 |
268 |
人工智能学院 |
50 |
101 |
信息工程学院 |
147 |
29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85 |
170 |
人文学院 |
189 |
377 |
经济管理学院 |
121 |
241 |
会计学院 |
109 |
217 |
艺术学院 |
79 |
158 |
基础部 |
41 |
82 |
太极武术学院 |
25 |
51 |
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 |
40 |
共计 |
1000 |
2000 |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1.院部申报: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在试点证书范围内(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并填写相关申报试点信息(附件2)、申报计划新增申请表(附件3)和工作推进方案(附件4)。
2.校级论证:教务处将汇总各院部申报试点信息,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选取申报证书。
3.平台申报:教务处将学校论证通过的证书试点信息统一在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五、申报调整
1.关于调增申报。试点院部后期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增加等原因,可以根据需要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增,需按照要求提交《调增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并提前与教务处教研科管理人员联系。调增申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考核计划需在当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2.关于调减申报。试点院部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减少等原因,需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减,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交《调减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调减申报在省1+X推进办规定的申报工作时间段(另行通知)进行,每次申报调减比例不得超过当时实有考核计划数的30%。
六、责任体系
教学院部是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试点院部需成立院部1+X证书试点工作小组。院长为该小组组长,全面领导本院部1+X证书工作的组织实施,以保证试点工作目标全面有效达成。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协调、推进院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认真研究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培训评价组织发布的有关材料等,自主选择拟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方案。
2.请各院部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沟通证书相关事宜,如师资培训、学生培训、证书适配专业、培训及考核环境搭建、考核频次、考核费用等方面内容。
3.对申报同一证书的多个院部,可相互结合共同开展证书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暂不具备培训考核条件的院部,可同其他已申报相同证书的院校相结合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4.院长对申报计划完成情况和证书考核通过率负直接责任。此次新申报计划需确保在今年完成。关于证书考核通过率(考核通过人数/申报人数),每个证书需达到50%以上,且完成取证人数目标。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于年终进行总结通报。
5.申报时间:3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签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教研科邮箱jzdxjyk5516@163.com。
6.其他未尽事宜见《焦作大学1+X证书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