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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 15:56  点击:[]

教务处(2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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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自五月中旬启动了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规划,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目前,此项工作已近尾声,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中关于制订程序的要求,结合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363号)文件精神,兹定于7月13日召开各学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论证会。

为做好论证会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学办主任、教研室主任。

二、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7月13日全天,

其中上午8:00开始,7:50分签到完毕

8:00——10:00,参会学院为:机电学院、法政学院、人文学院

10:10——12:00,参会学院为:土建学院、外语学院、化工学院。

下午15:00开始,14:50分签到完毕

15:00——17:00,参会学院为:信息学院、艺术学院、经管学院

17:10——19:00,参会学院为: 会计学院、太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地点:行政楼201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1.汇报项目:2019级弹性学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各学院的汇报材料需制作成PPT文件,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各学院的汇报人应为院长或教学副院长。

4.汇报重点要聚焦各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创新做法。需包括汇报“专业+信息技术”的建设模式情况(舞蹈表演、应用英语、文秘和旅游管理4个特色专业,汇报“专业+信息技术+太极拳”建设模式),以及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的情况等。

5.汇报材料内容可根据《汇报材料模板》进行组织。

6.因疫情原因,请做好个人防护,自带口罩。

7.会后将汇报材料整理并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教  务  处    

                         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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