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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11:25  点击:[]


教务处2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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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学院需要对2021年拟招生专业进行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拟招生专业设置原则:

(一)原有专业的设置要求

1.2021年拟招生按照焦作大学十三五专业设置规划要求开设专业。

2.鼓励原有专业根据专业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专业热度排名对进行微调。

3.原有专业可以社会需求增设专业方向,新增专业方向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类似。

4.对师资不足、生源少、就业率低的老专业可以停止招生。

(二)新开专业的设置要求

新设专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或者校企合作的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

3.具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配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5.具备该专业必须的开办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条件;

6.在确定新增专业时,学校鼓励校企合作开设新专业或者开设与当地产业紧密结合符合产业要求规划的专业方向。

  1. 程序要求:

    1.各学院(包括继续教育学院)要对2021年拟招生专业(包括3+2)进行充分调研结合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专业热度排名等多项因素,形成调研报告。

    2.各学院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拟定2021年拟招生专业名录。

    3.拟招生专业、拟调整专业、拟新增专业经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审定后的终稿,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组织校级论证会。

    5.论证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2. 材料要求

    1.2021年拟设置专业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与电子稿;

    2.2021年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1个专业1个电子文档,文件名就是:xx专业2021年人才培养方案);

    3.专业师资电子稿(附件2,1个专业1张表格,表格名称:xx专业师资);

    4.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与电子稿

    5.备案材料电子稿(包括:调研报告;院部论证会、党政联席会的会议记录;图片材料等)。

    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安排,于10月10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2.材料收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3.学校将根据院系专业申报情况进行论证,结合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专业热度排名等多项因素,淘汰2-3个专业,新增2-3个新专业。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2985516。

    教务处

    十一

    附件:

    1.2021年拟设置专业申报表

    2.专业教师师资信息模板

    3.参考信息:

    3.1 2019年考生报考专业热度统计表;

    3.2 2017-2019年专业报到率统计;

    3.3 2018-2020年就业率统计;

    3.4 我校14个对口专业明细(注:拟招对口生的专业不建议增加方向);

    3.5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ptgxgdzj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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