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我校大力推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决定开展网络学习空间课程考核评比活动。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以教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网络学习空间课程的考核与评比。
每学期期初,按照教务处、信息中心的要求,完成申报和设置工作并在我校建设使用的网络学习空间课程。
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后台的“统计管理”工具对所有建设使用的课程空间进行系统应用指标统计,统计结果以报表形式提交评审小组。数据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16周周末。经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课程。具体分值如下:
从课程简介、课程大纲、课程内容、课程资源4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每项5分,共计20分;
课程人均访问量10次以下不得分,人均访问量达到10次得5分,每增加1次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答疑室发布消息人均3次以下不得分,人均量达到3次得5分,每增加1次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作业发布量满分为5分,作业发布3次以下不得分,3次得1分,4次得3分,5次及以上得5分。
作业参与度满分为10分,参与度3以下不得分,达到3得5分,每增加1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讨论区发回帖人均3次以下不得分,人均量达到3次得3分,每增加1次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2016年12月确立的课程,2017年6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课程,参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标准,一次性给予500元的资助,同一教师每个学期只资助一门课程,同一教师不同学期的同一门课程不重复资助。未通过考核的课程,顺延到下学期进行考核。
对于期末考核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评比奖励。学期考核合格课程在30门以上的,按照考核得分前15名的参加评比。每学期考核合格课程达不到30门的,按照考核得分前50%的参加评比,各奖项个数同比例减少;
对参加考核评比的课程,系统考核占70%,现场评比占30%。现场评比时由参评课程教师在评比现场登录课程空间进行讲解,系统统计结果需现场评比时验证,讲解时间10分钟。然后由评委根据课程内容的组织和资源的表现及课程的创新性,进行评价。
课程评比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300元。
本办法由教务处与信息中心共同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