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62号
各院部: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人文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现启动全校面授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受理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请开课的教师须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所申报课程的专业资质(资格证、技能水平证书)及相关指导培训经验。
2.每位教师申请开设的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且课程内容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3.为体现高职教育特点,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类别主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美育类、心理健康类、国家安全类、创新创业类等,原则上不接受纯理论性知识性课程申报。
4.公共选修课的学时,原则上设置为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由任课教师据此安排教学计划。
5.公共选修课考核不设缓考与补考。
6.申报课程须具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同时配备配套教材、参考书或讲义。
7.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方可开课开班。
二、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1日——9月24日。
三、申请和审核流程
1.请申请开课的老师填写《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送至本人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的院部。
2.各院部需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任教资质,并在《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的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
3.各院部须于9月24日前统一将《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汇总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4.9月28日前由教务处完成研究审核,并向各院部反馈审核结果。
5.10月8日至11日,各院部为审核通过的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创建与排课工作。
6.10月12日后由教务处发布选课通知,开放学生选课。
教务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