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2026) 61 号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焦作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焦大政〔2026〕25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6〕33号)工作部署,各院部已完成申报、初审推荐报送工作。为做好校级规划教材立项评审,落实“凡编必审、凡选必审”要求,现将学校综合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与机构
(一)评审专家组。本次评审专家组依托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组建,由校内专业专家、校外行业专家共同构成,专家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置组长1名,组长负责统筹本组评审组织、汇总评审意见。评审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教材项目编写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
(二)评审工作组。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材料受理、资格审查、会务组织、成绩汇总和结果公示等工作。
二、评审流程
1.材料形式核查:教务处评审工作组对各院部初审推荐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核查,剔除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2.会议集中评审:以集中评审为主要方式,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汇报内容应参照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汇报,评审专家质询评议后,对照评分表独立评分。
3.专家独立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对照评审评分表要点逐项评议,独立出具个人评审意见并打分。
4.成绩汇总与审定:工作组汇总专家评分,形成项目综合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听取评审情况汇报,审定拟立项名单。
5.公示与发文: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2026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统一纳入学校年度教材建设重点计划和“十五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储备库重点培育。
三、评审标准与评分规则
(一)评审指标体系。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评审指标体系及分值详见《附件1:2026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综合评审评分表》。
(二)评分方式。评审专家在会议集中评审,对照评分表独立评分。
(三)一票否决情形。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1.政治导向、意识形态存在问题的;
2.编写人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学术不端记录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4.选题与已获批校级及以上同类教材立项重复,或内容高度雷同的。
(四)优先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下列项目:
1.适配高水平专业群、骨干专业、新兴产业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材;
2.采用企业技术专家、学校专业带头人、行业权威专家“三主编”模式联合开发的教材;
3.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立体化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4.经过多轮课堂试用、教学反馈良好,具备培育为“十五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潜力的项目。
四、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9月16日 下午3:30。
评审地点: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综合评审工作,及时通知申报人做好答辩准备,如实提供评审所需材料,配合做好各项评审安排。
(二)严格评审程序。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做到程序规范、过程留痕、结果可溯。
(三)严肃评审纪律。评审期间,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信息,不得接受申报人及有关方面任何形式的宴请、馈赠。监督组全程监督,受理并处置相关反映。
联系人:吴珅珅;联系邮箱:jzdxsys@126.com。
附件1:2026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综合评审评分表
教 务 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