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59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重大事项中的研究、咨询、指导与审议作用,根据《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同步开展新一届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名额及条件
(一)院部推荐委员。每个学院(部)各推荐3名。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本院部专业建设情况,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保证履职时间,其中须有1名为本院部在职专任教师,1名为现任职于学校行政部门、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或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与公认度,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实际的兼职教师。原则上离退休3年内教师的不允许申报。
(二)院部推荐行业、企业委员。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院(部)各推荐1名。人选应来自与本院部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岗位能力要求,能够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实践教学改革与产教融合等工作。
(三)院部推荐毕业生代表。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院推荐1名已毕业学生(校友)作为学生代表。人选应品行端正,毕业后在与本院部专业相关领域就业或继续深造,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热心学校事业发展,能够客观反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学院(部)、各基层教学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公示。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审核聘任。学校对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校党委会审定后行文聘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8: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一)《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荐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组织推荐,不得降低标准、超名额报送。
(二)优化结构。推荐工作应统筹考虑学科专业分布、职称层次和年龄结构,注意吸收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
(三)保证质量。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咨询与审议机构,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教学水平高、参与意识强、群众威信好、热心教学改革的同志推荐上来。
附件:1.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焦作大学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