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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暨做好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9日 17:28  点击:[]

教务处〔202659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重大事项中的研究、咨询、指导与审议作用,根据《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同步开展新一届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名额及条件

(一)院部推荐委员。每个学院(部)各推荐3名。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本院部专业建设情况,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保证履职时间其中须有1名为本院部在职专任教师1名为现任职于学校行政部门、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或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与公认度,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实际的兼职教师原则上离退休3年内教师的不允许申报。

(二)院部推荐行业企业委员。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院(部)各推荐1名。人选应来自与本院部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岗位能力要求,能够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实践教学改革与产教融合等工作。

(三)院部推荐毕业生代表。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院推荐1名已毕业学生(校友)作为学生代表。人选应品行端正,毕业后在与本院部专业相关领域就业或继续深造,具有一定代表性,热心学校事业发展,能够客观反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学院(部)、各基层教学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公示。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审核聘任。学校对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党委会审定后行文聘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914日(星期18: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一)《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荐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组织推荐,不得降低标准、超名额报送。

(二)优化结构。推荐工作应统筹考虑学科专业分布、职称层次和年龄结构,注意吸收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

(三)保证质量。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咨询与审议机构,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教学水平高、参与意识强、群众威信好、热心教学改革的同志推荐上来。


附件:1.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焦作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焦作大学

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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