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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的通知

2026年07月13日 15:47  点击:[]

教务处〔20265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焦作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办法》(焦大政〔202643号)中关于制订程序的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召开焦作大学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论证会。为做好论证会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副校长林邓伟、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向东教务处处长司国斌各专业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校外专家代表、毕业生代表。

二、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6日下午3点(2:50签到完毕)。

2.地点:行政楼201会议室

三、汇报要求

各学院汇报内容为2026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重新修订的2025级人培说明)汇报形式为PPT,汇报人为各学院院长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一)汇报顺序

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太极武术学院

(二)汇报重点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的情况说明、是否落实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

2.校企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

3.“人工智能+”培养模式体现情况;校内特色专业(舞蹈表演、中文、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管理)“太极拳+”培养模式体现情况;

4.创新做法;

5.模块化课程标准制订方案(针对各自专业群汇报此项内容);

6.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设备纳入课程标准论证情况;

7.有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模式的院部需就培养模式进行汇报;

四、有关要求

1.各专业学院需提前到达会议室,于2:50前完成PPT拷贝。

2.校级论证会当天,各学院须携带修订的纸质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并在汇报时交由专家通览。

3.各专业院参会成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到会。

教务处

2026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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