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 54 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含修订2021-2022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焦作大学关于制订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并按照指导意见和通知的要求制订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实际教学工作要求,修订2021-202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
3. 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时数控制在2500-2950学时之间。
4. 学时与学分:课内理论课学分统一按16课时1学分计算,军事理论、大学体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计算学时学分,实验实训(含上机)按32课时折为1学分计算;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如大学物理实验)20 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如整周实训、课程设计、综合实训等);实际分散进行的(如创新创业实践)、实习类的(如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 2 周计 1 学分;课程学分数应为 0.5 的倍数。
5.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 。要求所有素质教育的内容全部进入教学进程安排表中。注:所有公共基础课程的课程编码见附件2中附表。
6.实践类总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实践环节包括课内实践学时、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二学期后的暑假进行,时间为两周。
7. 2023级新生思政课教学计划调整如下(往届按原计划执行,不再修订):
《思想道德与法治》,理论授课40学时,周4学时,2.5学分,期末以开卷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文科安排在第一学期,理工科安排在第二学期。“3+2”两年制,不分文理统一在第一学期开设。五年一贯制,不分文理统一第七学期开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授课24学时,周4学时,1.5学分,期末以开卷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文科安排在第一学期,理工科安排在第二学期。“3+2”两年制,不分文理统一在第二学期开设。五年一贯制,不分文理统一第八学期开设。
《形势与政策》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期,该课程采取专题报告形式进行授课。每学期8学时,周2学时,四个学期共计1学分,期末以开卷方式进行考核。“3+2”两年制,安排在第一至第二学期开设。五年一贯制,安排在第七到第八学期开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理论授课48学时,周4学时,3学分,期末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文科安排在第三学期,理工科安排在第四学期。“3+2”两年制,不分文理统一在第三学期开设。五年一贯制,不分文理统一第九学期开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课程,16学时,1学分,考查课,安排在第四学期暑期,学生提交实践报告手册,考核格次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3+2”两年制,安排在第二学期暑期。五年一贯制,安排在第八学期暑期。
《军事理论》理论授课36学时,集中面授12学时,在线课程学习24学时,周2学时,2学分,期末以开卷方式进行考核。理工科在第一学期开设,文科第二学期开设。“3+2”两年制,不分文理统一在第一学期开设。五年一贯制,不分文理统一第七学期开设。
《军事技能》安排3周,计112学时,2学分,均在第一学期开设。
8.在教育部文件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教育(简称“军事理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全教育、劳动教育、创业基础等课程设置为全校性公共基础必修课。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大学语文、数学(高等/经济数学)、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为自主型选择必修课,各院部可根据专业需要,选择设置并列为本专业公共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公共艺术教育、美育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以选修课形式开设。
9. 升本专业必须开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开设形式可以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也以公共限选课(例如各升本支撑专业)开设,但要求两种形式均在附表中明确列出。
拟开设《大学语文》课程,课程编码07045010,总学时32学时,计2学分。周2学时,理论课,考查课。课程性质为选修课。建议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以公共选修课、公共限选课或专业选修课形式开设。
公共任选课是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计入课内总学时(公共任选课最低必须达到8学分,3+2专业最低必须达到5学分)。
10. 所有专业(含“3+2”两年制、五年一贯制)均须符合“顶岗实习满6个月”的硬性要求(注:寒假要留出2周给春节,不排顶岗)。以顶岗和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的形式安排顶岗实习,取消“毕业实习”。毕业学期内,各专业须在四月底前完成毕业学期的顶岗任务。五月份中旬前,完成毕业答辩和成绩录入;五月二十五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生的成绩审核并上报学校。2024届全体毕业生(含“3+2”两年制、五年一贯制)均须满足该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专业请对往年人培进行修订)。
11. 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要求已成功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需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须另附融入情况具体说明。
1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均要体现“专业+信息技术”的培养模式。其中,校内特色专业(舞蹈表演、中文、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管理)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太极拳资源优势,体现“专业+信息技术+太极拳”培养模式,建立与人才市场需求相衔接的特色专业体系。升本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专业+人工智能”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地方产业经济、体现专业建设特色。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须另附情况体现建设模式的具体说明。
1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加入“绿色低碳”的培养理念,化工、机电、土建、经管等相关专业要着重体现绿色低碳的具体举措。
14.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经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论证,每个专业要有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特色的论述,切实发挥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指导作用,充分体现校企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模式(校企合作材料需留存备案)。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仔细核对课程名称、课时、课程性质以及开设学期,各学院领导一定要认真审核,层层把关。
二、时间要求
2023年6月12日前,按照模板格式(附件2),将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打印稿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附件3)和学院汇总表(附件4),按程序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jzdxjyk5516@163.com。
联系人:李维娜 联系电话:2985516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