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38号
各院部:
为保证2021-2022-2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始组织下学期教学任务签课和排课,请各院部务必严格按照教务处的时间节点安排,认真完成每一个工作环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教务系统生成的教学任务基本信息和线下签教学任务(11月19日前)
学生所在院负责核对下学期本院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基本信息(学时,起止周,考核方式,校区等),还负责保证所有公共课的教学任务按照班级正确生成,但其教学任务的基本信息由相对公共课负责核对。需要建立临时教学班的学院(部门)应在教学任务管理模块中,以手动新建临班的方式添加教学任务。
学生所在院核对无误后,通知课程所在院,课程所在院可先通过教务系统,一式三份打印教学任务书纸质空白版,线下进行合班和分配教学任务至教师,签订教学任务。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不能合班。任课教师对上课班级的合班方式、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提出具体要求,各院部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尽可能满足教师要求。
二、依照线下签订好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维护教学任务(11月23日前)
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教学任务安排时要考虑合班人数、专业和学院情况,以方便安排上课时间。在计算机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机房容量。公共课的合班将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
11月23日前,课程所在院依照线下签订好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维护教学任务,注意维护好每条任务的基础信息,包括合并教学任务,选择考核方式,指定教师,维护工作量选项卡等。
11月29日前,课程所在院将任课教师确认过的并经领导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送各学生所在院签字盖章后留给学生所在院,学生所在院应通过教务系统按班级再次核对教学任务,无误后,学生所在院将教学任务承担部门和学生所在部门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共三份)送教务处审核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
三、编排课表(11月2日前)
1. 所有课程(理论、实验、上机、实训等)教学任务及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排课。因教学场地紧张受限的个别课程可排到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晚上或周末等特殊时段上课的课程,须填写《焦作大学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1),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2. 11月24日,教务处开始编排公共课课表。11月29日各院部开始编排院部课表并输入教务系统,12月2日前完成全校课表编制。
3.《教学进程表》、《实验任务书》、《能力课落实计划书》下学期开学一周内通过教务系统报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四、调整课表
1.课表初稿完成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处理,教师个人不用到教务科单独办理。
2.课表发布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填写《焦作大学变动课表审批表》(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开课后临时调课的通过教务系统“在线调停课”模块进行,调课成功后,及时通知相关院系学生,具体操作方法见《教师调课申请流程》(附件3)。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安排任课教师时要统筹考虑全校的教师资源,同时按照《焦作大学关于教师任课资格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不能上课。承担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整周实训等)的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或具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行政人员不能超过每周八学时的要求。行政楼上的行政人员承担教学任务须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任务所属院部备案后,再安排教学任务。
2.由于两校区上课,各部门在安排任课教师时要注意该因素的影响,妥善安排好任课教师,决不允许在同一时间段出现同一位任课教师跨校区上课的现象(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和远程教育学院的课程)。
3.本次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任务继续使用新教务系统。远程教育学院没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有关教师和学生数据,因此,远程教育学院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仍采用手工方式下达。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