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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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2021〕137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限在职专任教师;我校限申报1人。
二、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的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基层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中原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遴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进行材料审核后向学校推荐。
(二)评审初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院部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
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规的,应当予以退出。
四、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参考《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以及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院部广泛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发挥评选“名师”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各院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推荐,一经发现个人或推荐院部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取消个人及其所在院部5年内参评资格。
(三)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2021年5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邮箱:jzdxjyk5516@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遴选指标体系
2.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
3.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
4.2021年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5.相关证书复印件清单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7.论文、论著等复印件清单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