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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0年10月09日 17:28  点击:[]

教务处(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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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对接“双高” 要求,积极主动落实“教学做一体化” 建设,为参加省级技能大赛选拔人才,学校拟举办第六届焦作大学学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经各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本次大赛拟设26个赛项,其中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项目12项(见附件1),各赛项赛项规程详见各院部网站。

二、时间地点安排

焦作大学第六届学生技能大赛拟定于2020年10月-11月开赛,地点在各赛项的承办学院。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报名

参赛选手和指导师人数要求参见各赛项规程及实施方案,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在籍学生和任课教师,各参赛队需按照承办学院发布的赛项要求,到承办学院进行报名。

四、比赛组织

焦作大学第六届学生技能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学院承办。承办学院负责相关赛项的筹备和比赛的组织工作。

1.根据各赛项报名情况,报名参赛队数在三个及以上的赛项,将进行比赛,不足三个参赛队的赛项(个人项目不足6人),不再进行比赛。每个参赛队设1-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参赛队。

2.各学院要根据比赛时间,提前3天上报“焦作大学第六届学生技能大赛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2),否则不得进行比赛。

3.承办学院需在比赛结束一周内上报比赛结果,包括:学生信息、指导教师信息、评委信息。

五、评委组成及待遇

1.每个赛项设3名评委,由承办学院根据参赛队组成情况,确定具有实践及理论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评委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内教师担任。

2.赛项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委。

3.评委工作量按每个赛项给予15学时切块(每个20元)进行补助。

六、奖励办法

各赛项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每位获奖选手和相应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相应证书。

学校将按照学校政策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对本次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的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焦作大学学生各类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参赛队应为校级优胜队。各学院在组织参加省级技能大赛时,应遵照以下程序组队:

1.未举办校级比赛的赛项不得参加省级比赛;

2.学校将从校级比赛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3.没有参加校赛的学生、没有指导校赛的教师不得参加省赛的比赛和指导工作。

 附件1:焦作大学第六届学生技能大赛开设赛项和承办学院.docx

 附件2:焦作大学第六届学生技能大赛信息汇总表.docx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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