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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9年06月21日 15:29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在课堂上传播宗教思想,不得在校园内组织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及时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己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课、授课,严明学习、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高尚师德;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团结友善,平等尊重,取长补短,互相帮助,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自觉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之中,开拓创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为学校发展建设出力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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